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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部门发文:优化旅游民宿办证手续

时间:2022-05-17 10:17来源:齐鲁壹点编辑:文化产业导刊

原标题:山东积极推行民宿证照办理政策,优化旅游民宿营商环境

近日,省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切实帮助旅游企业纾困解困,推进旅游民宿消防安全许可、特种行业许可等证照办理。

《山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创新证照办理方式,探索推行由公安、消防、文化和旅游等多部门联审联批运行机制,推进旅游民宿证照办理”。济南、日照、临沂等地先行先试,建立了民宿证照办理联审联批机制,济南市出台了《济南市民宿管理办法》,由民宿业主提出申请,村(居)委和镇(街道)签署意见,区县联审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进行联合受理、联合审查、联合踏勘、一表式审批;日照市出台了《日照市民宿管理办法》,由民宿经营者向镇街提出申请,消防救援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出具消防检查指导意见,公安部门协调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和互联网上网安全管控系统,办理特种行业许可审批;临沂市沂水县“采取镇政府‘帮扶办’方式,帮助民宿业主捋清办理步骤和所需材料,由相关部门集中办理审批”。这些经验做法通过近年来的实践,营造了宽松的营商环境,对促进全省旅游民宿业高质量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通知》明确,各市公安、文化和旅游、消防救援部门要根据各地实际,因地制宜地建立“共同受理、联审联批”机制。文化和旅游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推动建立相关部门、单位共同审批工作机制,加强民宿的规划建设指导;公安部门要加强民宿治安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发放特种行业许可证,及时接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消防救援部门要加强民宿消防安全指导,按照《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依法依规对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出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或消防意见。通过联审联批机制,实现民宿证照办理的全周期服务、全流程监管,推动旅游民宿合法合规经营。

《通知》强调,各市要夯实证照办理基础工作。旅游民宿证照办理基础工作在县(市、区),尤其是乡镇(街道),各市县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学习借鉴沂水县开通民宿直通车“一次不用跑,全程帮代办”的经验,博山区消防手续、特种行业许可手续由镇政府“帮扶办”的做法,蒙阴县“一窗进、一窗出、一站办”的举措,结合“证照分离”“一次办好”改革,打破审批壁垒,优化审批流程。乡镇和街道要组建专门的班子,深入基层、主动作为,积极协助经营单位梳理步骤及档案材料,真正由催民宿经营者“被动办”变为乡镇政府来“帮扶办”。

《通知》要求,各市文化和旅游部门要积极会同公安、消防救援部门,从加快推动我省服务业恢复增长、扩能增效,促进经济平稳运营的战略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实施方案》中关于民宿证照办理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对县(市、区)游民宿证照办理的工作指导,及时发现总结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并组织学习、交流、观摩和推广。全省34个旅游民宿集聚区创建单位,要把旅游民宿证照办理作为创建工作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