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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文化创意产业在丝路遗产开发中的引领作用

时间:2021-05-17 15:28来源:文化产业导刊编辑:文化产业导刊

    《文化产业导刊》2020第5/6期合刊

     《
发挥文化创意产业在丝路遗产开发中的引领作用》

          文丨柴冬冬  杭州师范大学文化创意学院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阐释学研究院

  丝绸之路不仅是一条商贸之路,更是一条文化之路,它包含了众多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这些遗产是沿线各国、各民族文化之间相互交流、互融互渗的见证,既体现着丝路民心相通的历史基础,也对当代丝路沿线的社会经济发展具有推动作用。因此,充分挖掘并盘活丝路文化遗产就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和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重要内容。
 
  从现实经验来看,借助创意手段将遗产与人们日常消费和审美联系起来是盘活历史文化遗产的一条基本思路。比如,德国就利用互联网手段对国内众多的名人故居进行了创意产业化开发,民众可以通过互联网检索故居的历史和现状、观看故居的藏品、故居主人的生平故事以及亲身参与故居举办的各类教育、交流、研讨活动,也可以购买相关的文化创意产品。从国内来看,随着近年来文化创意产业的大力发展,文化遗产的开发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各种新的技术手段和文化创意模式不断引入,文化遗产的再生性、衍生性产品也逐渐增多,在有些领域俨然已经构筑了成熟的产业链,比如近年大火的故宫文创就是典型的例证。

 

 
  然而,尽管目前国内文化遗产的开发方面运用了大量的文化创意手段,且已经初步形成了产业化开发的规模,但在丝路文化遗产的开发方面确是相对滞后的。总体上看,在丝路文化资源的再利用模式中,旅游观光产业依然占据主导地位,不仅新的数字创意文化业态,如网络视频、动漫、游戏、VR/AR 等尚没有得以有效推进,就连传统的博物馆、演艺、节庆、艺术品等业态相交于其他类别文化遗产的开发也处于滞后阶段。文化遗产产品的创新力不强、文化产业的运营(融资、管理)水平低、产业开发结构单一等是丝路文化资源再利用过程中所遇到的主要问题。产业开发水平的低下也使得丝路文化遗产消费并没有成为常态,文化产品供给也不能与新时代的人民审美需求精准匹配。因此,发挥文化创意产业在丝路文化遗产开发中的引领作用,加快推进文化创意新业态对传统丝路旅游业、博物馆展示业、工艺品制造业的改造,助力传统节庆的恢复,进而再造丝路文化空间才是丝路文化遗产开发的主要方向。
 
  显然,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而言,丝绸之路是一个可供多维阐释与多层开发的大文化 IP。从缘起上看,由于丝路是在跨文化互通的基础上形成的,因此丝路 IP 具有开放性特点。在“丝绸之路”概念的发明者,德国地理学家李希霍芬((Ferdinandvon Richthofen))看来,丝绸之路其实暗示的只是中国境内进入中亚的地理空间,即“相对于亚洲周边区域的中央地区”。而在德国历史学家艾伯特 ? 赫尔曼(Albert Hermann)那里,丝绸之路则为从中国出发向西进入叙利亚之路,且包含的条数也大量增多。随着学术研究与考古发掘的进步,丝绸之路的含义正在变得越来越广,范围也越来越大,从地理层面的陆上丝路、海上丝路、草原丝路、西南丝路,到历史层面的汉代丝路、魏晋南北朝丝路、唐代丝路、元代丝路、明代丝路等,从物质性商品的交流,到宗教、艺术、惯习等非物质性层面的交流,丝绸之路不断开放更多的历史、地理与文化空间,进而成为了一条“活路”。这些属性显然决定了丝路 IP 的开发不会局限于某一个产业、区域及话语层面,而应当是多维的、持续的。
 
  从内容上看,丝路作为一个多民族审美文化汇聚融合且源远流长的文化地理空间,其审美文化资源丰富多样且类型独特,从物质文化、宗教文化、图像文化、文学文化、活态文化到最新的创意文化,这是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IP 资源库。近年来,以丝路为题材的文化各类文化创意产品逐渐增多,并形成了两大产业化开发方向:其一,将“丝绸之路”作为一个文化整体进行产业化运作。这方面以丝路系列纪录片的拍摄为代表,包括《永远的“丝路”》(2001),《新丝绸之路》(2006)、《大唐西游记》(2007)、《“丝路”上的美食》(2010)、《“丝路”秘史》(2011)、《‘丝路’重新开启的历程》(2013)、《下南洋》(2013)、《海上新“丝路”》(2014)、《对望,“丝路”新旅程》(2015)、《河西走廊》(2015)等等,种类达几十种,题材涵盖了人文、政治、考古、探险、纪实等多个层面。其二,以丝路上的某种文化类型为主导的产业化开发。以敦煌石窟这一丝路文化品牌为例,近年来众多企业围绕敦煌文化相继推出了动漫(如《夹子救鹿》、《九色鹿》等)、演出剧目(如《丝路花雨》、《大梦敦煌》、《又见敦煌》等)、游戏(如《寻仙》的敦煌资料片、《王者荣耀》的敦煌定制皮肤、《问经》、《艾兰岛》等),尽管这些产品与整个敦煌文化的体量(552 个石窟、5 万多平方米的历代壁画)相比仍然显得不足为道,但其产业链价值已初步显现。总体上看,随着产业化开发的持续深入,丝路文创还有望在旅游、服务、演艺、展出等行业取得重要突破。

        从传播来看,丝路文化 IP 的实践运作显然已经超出了文化产业的范围,进而渗透进了政治、经济乃至全球化进程之中。1936 年瑞典探险家斯文赫定(Sven Hedin)以《丝绸之路》命名的专著出版,并很快成为畅销书,这标志着丝路作为一种商业实践的正式登场。1987-1997 年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牵头实施“丝绸之路:对话之路综合考察”活动,意在通过重温古代各民族间的友好交往历史,以促进世界各国人民和各种文化之间的相互理解。自此,丝路正式成为一种全球性话语。2011 年美国提出“新丝绸之路”战略,意在利用丝路的国际影响力扩大自己的地缘政治版图,丝路的政治实践开始登上历史舞台。丝路在各个领域的创造性传播和运用使丝路的内涵变得更为复杂。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英国历史学家弗兰科潘(PeterFrankopan)赋予了丝路20 多个新内涵:信仰之路、战争之路、货币之路、奴隶之路、丝绸之路、天堂之路、和睦之路、变革之路、危机之路、黄金之路、小麦之路、冷战之路、霸权之路、美国之路、中东之路等等。但不管是何种层面的解读,文化属性对丝路而言始终是最基本的。因为只有抓住了文化的直抵心灵、摇荡性情、润物无声和彰显“共通感”的属性,才能为其传播价值的实现提供基础。
 
  从历史上看,作为全球人口、土地、资源最为集中的地带,直至15世纪末地理大发现以前,丝路一直占据着世界文明发展的中心,是世界各国文化交流、汇聚与融合的地带。而近年来,随着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丝绸之路再一次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围绕它已然兴起了新一轮的文化话语权之争,而文化创意产业以其对审美体验性的强调以及产业本身的创新性、融合性、差异性等特色显然在其中充当着重要的修辞功能。总之,丝路文化遗产开发与文化创意产业之间的融合是一种文化和经济的双赢。因此,尽快出台措施扶持丝路文化在当代的创新发展,以创意产业引领丝路文化生产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目前的“一带一路”建设具有重要意义。